镇赉县建平乡(民生村、双庙村、后六家子村、金山卜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镇赉县建平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镇赉县建平乡(民生村、双庙村、后六家子村、金山卜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镇赉县建平乡(民生村、双庙村、后六家子村、金山卜村)项目
项目编号:JLFHZC2016-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所长
项目联系电话:1384362707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赉县建平乡
地址:镇赉县建平乡
联系方式:李所长 138436270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孔祥悦18904362157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镇赉县建平乡(民生村、双庙村、后六家子村、金山卜村)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FHZC2016-14
- 招标条件
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镇赉县建平乡(民生村、双庙村、后六家子村、金山卜村)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镇赉县政府部门采购任务通知单16118号》和镇财农指{2016}38号各项相关规定对“镇赉县建平乡(民生村、双庙村、后六家子村、金山卜村)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镇赉县建平乡(民生村、双庙村、后六家子村、金山卜村)
工程规模:采购内容详情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2016年5月28日至2016年7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3.2、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类似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或类似专业二级及以上的项目经理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6、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5月06日至 2016 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吉林省白城市大润发三号楼501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需到吉林省白城市大润发三号楼501室,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 年5月 06日至 2016 年05月 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 时至11时,下午14 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白城市大润发三号楼50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 2000 元(施工)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8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5 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吉林省白城市大润发三号楼501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在2016年 05月25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缴纳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赉县建平乡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赉县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2957号
邮 编:137000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李所长 联 系 人: 孔祥悦
电 话: 13843627077 电 话:18904362157
传 真: 传 真:0436-3672157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3.2、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类似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或类似专业二级及以上的项目经理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6、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06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白城市大润发三号楼501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到吉林省白城市大润发三号楼501室,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 年5月 06日至 2016 年05月 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 时至11时,下午14 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白城市大润发三号楼50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白城市大润发三号楼5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镇赉县建平乡(民生村、双庙村、后六家子村、金山卜村)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FHZC2016-14
- 招标条件
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镇赉县建平乡(民生村、双庙村、后六家子村、金山卜村)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镇赉县政府部门采购任务通知单16118号》和镇财农指{2016}38号各项相关规定对“镇赉县建平乡(民生村、双庙村、后六家子村、金山卜村)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镇赉县建平乡(民生村、双庙村、后六家子村、金山卜村)
工程规模:采购内容详情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2016年5月28日至2016年7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3.2、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类似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或类似专业二级及以上的项目经理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6、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5月06日至 2016 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吉林省白城市大润发三号楼501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需到吉林省白城市大润发三号楼501室,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 年5月 06日至 2016 年05月 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 时至11时,下午14 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白城市大润发三号楼50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 2000 元(施工)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8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5 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吉林省白城市大润发三号楼501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在2016年 05月25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缴纳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赉县建平乡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赉县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2957号
邮 编:137000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李所长 联 系 人: 孔祥悦
电 话: 13843627077 电 话:18904362157
传 真: 传 真:0436-367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