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国土资源局灵寿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06 10: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6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灵寿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3340020006
项目联系人:余桃果
项目联系电话:0311-82913228
采购人:灵寿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灵寿县人民东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18032221662
代理机构:河北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建设北大街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2913228
预算金额:72.35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5月26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0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1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本国的服务内容提供商,且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文件。同时携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劳动用工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文件。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数量:一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文件。同时携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劳动用工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文件。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灵寿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3340020006
项目联系人:余桃果
项目联系电话:0311-82913228
采购人:灵寿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灵寿县人民东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18032221662
代理机构:河北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建设北大街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2913228
预算金额:72.35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5月26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0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1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本国的服务内容提供商,且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文件。同时携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劳动用工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文件。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数量:一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文件。同时携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劳动用工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文件。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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