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大安镇人民政府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平南县大安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招标
项目编号:XPRG20160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戈伟梅
项目联系电话:0775-455670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南县大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西贵港市平南县
联系方式:陈注安0775-76321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戈伟梅 0775-4556706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港宁花园一区北面3栋43号(兴贵路137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内容: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采购预算价:壹佰零陆万壹仟玖佰元零肆角叁分(¥1061900.43)。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能提供本次招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05日 08:00 至 2016年05月1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售价: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招标文件费250元,不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节能、环保、广西区内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