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浦东校区南校区配电间扩容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浦东校区南校区配电间扩容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HPZFCG14-10122
招标项目: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浦东校区南校区配电间扩容配套工程
招标内容:配电间改造工程和线缆改造工程,学校现有用电量为3200KVA,本次将新增800KVA实施后学校用用电容量达到4000KVA,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预算金额:227.27万元
二、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 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旧标准)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新标准)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旧标准)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新标准);
4、 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旧标准)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新标准);
5、 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许可证,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
6、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其以上,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以上两副本原件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 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3.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 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以上证照原件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报名时间、地点: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
五﹑答疑与澄清: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传真形式或召开答疑会的形式发布澄清纪要,招标方发布澄清纪要的时间为
六﹑投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招 标 人: 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局校产管理站
地 址: 蒙自路652号
联 系 人: 徐欣
电 话: 63501513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
联 系 人:徐宇华
电 话:18918322065
传 真:021-50908715
电 子邮 件:18918322065@189.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