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来薰路(松兰大道)桥梁景观栏杆采购项目(重发)的采购公告
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来薰路(松兰大道)桥梁景观栏杆采购项目(重发)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5-05-29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象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来薰路(松兰大道)桥梁景观栏杆采购项目(重发)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53019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数量、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专门要求: 1、 投标人经营范围含“护栏”或“栏杆”的生产、制作或制造;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5月29日至2015年6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15;下午1:30-5:00。 2.发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财务室,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颜小姐,联系电话、传真:0574-88090098。 3.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6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5年6月17日16:00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6月24日14:00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6月24日14:00 时(时间)在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 0574-65790718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徐军、常伟 ; 联系电话: 0574- 88090336,87425389,传真:0574-88090039;
十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关于本次投标的款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附件:桥梁栏杆项目(重发定稿)_20155299199.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