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公安局2016年基本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一次)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海原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原县公安局2016年基本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一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原县公安局2016年基本业务装备采购项目(第一次)
项目编号:NXBFHJ-HY201605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锋
项目联系电话:0951-511235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原县公安局
地址:海原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彭程 0955-40176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沈锋 0951-5112357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基本业务装备采购1批,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相关内容),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2)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供应商;(3)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4)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及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5)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2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05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1-1#)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6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6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