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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地税局中央空调冷却塔

作者: 发布于:2016-05-05 16: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7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沧州市地税局中央空调冷却塔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9710020001
项目联系人:张力
项目联系电话:0317-2088811
采购人:沧州市地方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朝阳大街1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2169091
代理机构:沧州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新华区交通北大街10-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2088811
预算金额:4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5月17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0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1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沧州市运河区迎宾大道泰大国际广场2号楼2126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沧州市运河区迎宾大道泰大国际广场2号楼2126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且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投标产品须提供国家玻璃钢冷却塔检测报告和冷却塔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原件。4.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商授权书。5.经销商必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二级(含)以上资质。6.提供2015年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原始凭证。7.提供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8.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供应商报名时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 投标产品须提供国家玻璃钢冷却塔检测报告和冷却塔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商授权书, 经销商必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二级(含)以上资质, 2015年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原始凭证, 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 由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采购数量:2
技术要求:详见标书
备注: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办电话0317-202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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