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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门头沟区集中连片造林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05 12: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门头沟区集中连片造林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门头沟区集中连片造林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DH-2016-050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010-6986341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33号农林大厦

联系方式:刘工,010-698634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雪,010-64956207-800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优良的管理;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依据京门预发【2013】第1号《门头沟区基本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及中介组织领域实行廉洁准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廉洁准入证明原件; 6. 参加工程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除具有以上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资质: (1) 具备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7、外地进京企业应具有进京备案证书; 8、投标人须经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后才有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45.3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05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单元1716室 (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投标人可以对上述3个标段分别进行投标,但最终只可中1个标段。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注明投哪个标段,若未按报名时注明的标段进行投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6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6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09第一会议室 (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七、其它补充事宜

  • 报名时须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授权范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

印件、项目经理的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

印件、外地企业须持进京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订

的人事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复印件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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