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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05 10: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受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二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编号:HZ2016-20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蕾/林嘉嘉

项目联系电话:0898-68500660、0898-6850066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海口市龙昆南路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669623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898-68500660、0898-68500661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3005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名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二期)本项目分为A、B、C三个包:

其中:A包:执行指挥中心硬件及集成建设工程

B包:应用软件开发及移动办案系统

C包:项目监理

2、用途: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需要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包: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期企业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近期社保缴费记录);4、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壹级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必须提供所要求产品原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7、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海南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分公司需提供本地工商或商务部门注册资料,办事处需提供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办公场所为租赁的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8、购买本招标文件并且缴纳投标保证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70.23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06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218.77.183.48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7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7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政务中心旁会展楼)二楼205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B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期企业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近期社保缴费记录);

4、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贰级或以上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购买本招标文件并且缴纳投标保证金。

C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期企业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近期社保缴费记录);

4、具有信息化监理资质证书;

5、购买本招标文件并且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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