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下半年、2015年检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长葛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下半年、2015年检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长葛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根据委托协议委托的事项,就其长葛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下半年、2015年检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长葛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下半年、2015年检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长招采公字[2016] 016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长葛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下半年、2015年检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采购物资包括:电话话单分析系统、车辆跟踪器、手机定位仪、微型摄像机、专业摄像机、台式计算机、打印机、碎纸机、笔记本电脑等;项目预算金额1490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三级(含)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贰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机房门禁系统、专业摄像机、UPS系统、链路负载系统、网络运维管理系统必须具有生产厂商的授权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5月5日至2016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到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报名(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5#楼15楼)。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证明(或附有法人代表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有效的且符合3.4要求的生产厂商的授权书;以上证件均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以上证件报名时须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投标报名表》;《投标报名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到长葛市招标投标网(www.cgsztb.com)下载专区下载;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时必须带齐与报名时递交资料一致的全部证件原件。报名联系电话:0374-6175225。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16年5月5日至 2016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
2. 获取地点:各供应商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自行到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综合部(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5号楼15楼)领取,不再另行通知。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购买。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czbtb.com/)、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ngge.gov.cn/)上发布。
八.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采 购 人:长葛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