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委党校二期工程电脑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机构)受中共金寨县委党校(采购人)委托,拟对金寨县委党校二期工程项目一体式台式电脑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AHJZCG2016-H0502
二、招标项目:金寨县委党校二期工程电脑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86万元,财政专项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分1包,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台式一体机 | 酷睿(不小于)3.2GHz /4G DDR3/SATA 500G (7200转)/集成显卡/Rambo/集成摄像头/802.11bgn无线局域网卡/1000Mbps以太网卡/蓝牙4.0/读卡器/至少4个USB3.0/集成音箱/集成麦克风/上门安装Windows 7旗舰版/不小于21寸 LED/原厂三年质保/提供原厂3年免费上门服务。预装自动还原系统。通用支架底座。 | 190 | 台 |
2 | 台式一体机 | 酷睿i5(不小于)2.9GHz/4G DDR3/SATA 500G (7200转)/1G 独立显卡/Rambo/集成摄像头/802.11bgn无线局域网卡/1000Mbps以太网卡/蓝牙4.0/读卡器/至少4个USB3.0/集成音箱/集成麦克风/上门安装Windows7旗舰版/不小于21寸 LED/ /原厂三年质保/提供原厂3年免费上门服务。预装自动还原系统。通用支架底座。 | 20 | 台 |
备注:投标产品应是第十七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办公自动化设备生产或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不良记录;
6、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投标人无《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规定的失信行为记录;
8、具有良好的本地化服务。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并在投标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发布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18日(北京时间)在金寨县政府采购网“项目采购系统”报名后下载。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5月24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拒绝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梅山镇新城区江环北路)。
十、采购人: 中共金寨县委党校
地 址: 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江徐路
联 系 人: 赵丕
联系电话:0564-2700802
十一、集中采购机构: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江环北路金寨县财政局二楼
邮 编:237300
联 系 人: 陈 宏
联系电话:0564-7359062
传 真:0564-7359062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六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