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花都监狱2016年智能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花都监狱 的委托,对 广东省花都监狱2016年智能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601157N059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花都监狱2016年智能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21550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广东省花都监狱2016年智能档案室设备采购
2、用 途:监狱配套设施
3、数 量:一项。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5、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性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等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软[2014]79号)的规定确定);
4.投标人须提供其工商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未更换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统一机构代码证的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已更换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统一机构代码证的供应商提供一下资料:
1、供应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统一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供应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5月05日 至 2016年05月2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25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十、开标时间:2016年5月25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5 月 05 日 至 2016 年 05 月 1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花都监狱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
联系人:蔡先生、黄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2 800-630-0080 |
传真:020-872845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蔡先生、黄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2 800-630-008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