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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公安局看守所应急供电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8 18:4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洛宁县公安局看守所应急供电设备项目已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洛宁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是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洛宁县公安局看守所应急供电设备项目
二、招标编号:HNQSZB20150195
三、招标内容:应急供电设备2套(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之内交货及安装完毕。
质量要求:合格
标包划分:1个标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办理时间以招标公告之日起至开标前一天时间为准,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五、报名须知
1、请各报名人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交纳凭证;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声明。
以上资料必须出具原件并留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以上资料等手续、文件真实有效,若审查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投标无效,并依法进行惩处。
备注: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 28日至2015年6月 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3)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409)报名。
(4)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地点同报名时间地点。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6月18日9: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3)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宁县公安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1305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政和路与长兴街交叉口长兴尚街2区311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0379-63245316 13523529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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