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分析仪器及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委托,就分析仪器及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TPTZ-2015-06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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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有能力提供货物或相关设备的供应商。2、若是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5月28日至2015年6月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2.发售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67号北城天地商业中心9幢12层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67号北城天地商业中心9幢10层开标室
九.开标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67号北城天地商业中心9幢10层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0
交付方式:汇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1202020419900116858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晶晶
联系电话:0571-56028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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