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大楼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大楼修缮项目已被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该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大楼修缮项目
1.2 项目编号:PWZC2016-007Ag
2. 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 。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 项目工期: 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发包的所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资金来源:约8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2 投标单位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书。
3.4 拟派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评标委员会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报名信息
4.1 报名时间:
4.2 报名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
4.3 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报名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等。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以上均需要出示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装订成册,提供不全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