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滨县财政局黑龙江省绥滨县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的入围选定公开招标公告
驿煊广通招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绥滨县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省绥滨县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的入围选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滨县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的入围选定
项目编号:YX公2016-2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64504599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绥滨县财政局
地址:黑龙江省绥滨县
联系方式:于先生 0468-786604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驿煊广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宁先生 18645045999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0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黑龙江省绥滨县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的入围选定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X公2016-2003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绥滨县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的入围选定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绥滨县财政局,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国有投资、地方配套、自筹资金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滨县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的入围选定
2.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绥滨县
2.3服务工期: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止
2.4招标范围:绥滨县境内所有项目的招标代理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择优选定三家入围单位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A、本次招标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其以上资格和政府采购资格。
B、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且近三年内未出现任何违法经营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28日至2016年05月0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驿煊广通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01号)进行投标登记。
4.2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二代身份证、《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等证件。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并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
4.3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且与本公司法人共同到场报名。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投标登记后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按相关标准执行,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
7.1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绥滨县财政局
地 址:黑龙江省绥滨县
联 系人:于先生 0468-7866047
招 标代理机 构:驿煊广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01号
邮 编:150000
联 系人:宁先生
联系电话:18645045999
2016年04月28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本次招标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其以上资格和政府采购资格。B、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且近三年内未出现任何违法经营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8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01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投标登记后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0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