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服装设计特色专业生产性实训基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一、采购项目编号:东采公〔2016〕196号
-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服装设计特色专业生产性实训基地项目
-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30,500.00
- 四、采购数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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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单位:元) |
A包 | 服装设计特色专业生产性实训基地专业设备 | 1.0 | 详见采购文件 | 1,130,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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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备注: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4月28日至2016年05月13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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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