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通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的委托,对“六乱”整治、清拆违法建筑、拆除违章广告、强制拆除拆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一、采购项目编号:东采公〔2016〕191号
- 二、采购项目名称:“六乱”整治、清拆违法建筑、拆除违章广告、强制拆除拆迁服务采购项目
-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856,000.00
- 四、采购数量: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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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单位:元) |
A包 | “六乱”整治 | 1.0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0 |
A包 | 清拆违法建筑 | 1.0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0 |
A包 | 拆除违章广告 | 1.0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00.00 |
A包 | 强制拆除拆迁 | 1.0 | 详见采购文件 | 75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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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5.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5.1.2具备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必须为可用状态(须提供网上截图); 5.1.3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未被列入信用等级为C级或不定级的企业; 5.1.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1.5凡两家或以上公司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同一股东控股的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采购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5.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4月28日至2016年05月05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东莞市通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9日 09:30
-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一室
- 十、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9日 09:30
- 十一、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一室
-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6年04月28日 至 2016年05月05日 止
-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地址: 东莞市东城中路8号达鑫创富中心
联系人: 莫小姐 联系电话: 0769-23108168
传真: 0769-23108168 邮编: 52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