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预算执行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预算执行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预算执行系统
项目编号:CGZX-G2016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丹
项目联系电话:8129623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兴华大街三段15号行政服务中心十四层
联系方式:孙迪,812965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丹,8129623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兴华大街三段15号行政服务中心六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用途:预算执行系统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预算执行系统
- 系统建设清单
序号 | 名称 | 简述 | 单位 | 数量 |
---|---|---|---|---|
软件应用系统 | ||||
1 | 指标管理系统 | 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需求部分描述 | 套 | 1 |
2 |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 | 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需求部分描述 | 套 | 1 |
3 | 公务卡管理系统 | 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需求部分描述 | 套 | 1 |
4 | 电子支付管理系统改造 | 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需求部分描述 | 套 | 1 |
5 | 总预算会计及电子报表系统 | 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需求部分描述 | 套 | 1 |
6 | 动态监控管理系统 | 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需求部分描述 | 套 | 1 |
7 | 工资统发管理系统 | 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需求部分描述 | 套 | 1 |
8 | 政府采购管理系统 | 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需求部分描述 | 套 | 1 |
9 | 对账管理系统 | 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需求部分描述 | 套 | 1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必须是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采购中心)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两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包括社保和医保)5、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两个月缴纳税收记录(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6、投标供应商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原件加盖单位公章)7、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8、《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9、《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9日 09:30 至 2016年05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华大街三段15号行政服务中心六层0618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不办理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兴华大街三段15号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大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