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ZHGX-2015-085(重2))招标公告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ZHGX-2015-085(重2))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ZHGX-2015-085(重2))
项目编号:ZHGX-2015-085(重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莫工
项目联系电话:1517712529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柬路1号
联系方式:翟工;0771-536819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莫工;15177125293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南宁市东葛路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四季大酒店三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委托,对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为便于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采购
招标编号:ZHGX-2015-085(重2)
招标内容:采购食堂原材料供应商服务一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5月18日上午9时30分。
四、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东葛路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四季大酒店三楼)。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5月5日止(正常工作时间)。
地点: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广西南宁市东葛路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四季大酒店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50元(不含图纸费)。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报名及购买标书。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前往报名并购买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如已执行“三证合一”新规的提供“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 ;(5)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注:以上材料原件现场核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交款方式:转帐、电汇、现金缴存银行、银行汇票等,由投标人按本公告中明确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于2016年5月17日下午17时00分前交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帐户上。并于2016年5月17日下午17时00分前至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财务部开具收据,投标人请于2016年5月18日上午9时30分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返还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及时退还。
开户名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南湖支行
帐 号:8000 5285 7655 557
七、联系方式及电话:
项目联系人:李工、莫工
电话:15177125293 传真:0771-5300530
八、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网(nanning.customs.gov.cn)。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8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8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0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南宁市东葛路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四季大酒店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广西南宁市东葛路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四季大酒店三楼报名并购买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如已执行“三证合一”新规的提供“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 ;(5)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注:以上材料原件现场核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东葛路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四季大酒店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响应国家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