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民政局烈士陵园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蠡县民政局烈士陵园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XJ022015ZFCG0133
采购人名称:蠡县民政局
采购联系人:张旭乐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625760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薛征 范中甜 电话:0312-5075329/13513125159
电子信箱:fzht2007@126.com
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蠡县民政局烈士陵园设施建设项目(碑廊);
第二标段:蠡县民政局烈士陵园设施建设项目(纪念碑及碑座);
第三标段:蠡县民政局烈士陵园设施建设项目(牌楼及浮雕);
第四标段:蠡县民政局烈士陵园设施建设项目(英雄纪念碑及栏杆);
项目实施地点:蠡县烈士陵园院内
竣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二、四标段: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报名时携带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相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获取招标文件。
第三标段: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石材加工、销售、安装内容;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本项目设计的主创人员必须具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报名时携带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相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设计的主创人员具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及报名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蠡县电影院三楼信息发布管理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一标段四仟元整;二标段:壹仟伍佰元整;三标段:陆千伍佰元整;四标段:柒仟伍佰元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8日9:30分
开标时间:2015年6月18日9:30分
开标地点: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蠡县电影院三楼)
项目联系人:薛征 范中甜
联系方式:0312-5075329
传真:0312-5075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