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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余江县公安局旗台及遮光停车棚工程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628-15610524YT054)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7 17:5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余江县公安局委托,依据余江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的鹰购2015B余购119001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对其所需的工程项目余江县公安局旗台及遮光停车棚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1、项目编号:0628-15610524YT054
2、采购内容
品目
工程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人民币
备注
1
余江县公安局旗台及遮光停车棚工程采购项目
1
81065.46
具体采购货物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工程需求”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实体;
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供应商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5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执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建造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谈判。
4、凡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564日止每天(节假日除)上午930分至1100,下午1530分至1700(北京时间)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余江县建设局一楼)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如下资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4.1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须提供前述原件查验,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归档)
4.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须提供前述原件查验,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归档)
5、供应商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项目实施地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均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6、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56509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携带并出示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中格式“10-10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开标大会的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原件及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归档)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并应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7、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余江县建设局一楼)
8、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谈判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余江县公安局
详细地址:余江县城东新区
电话:0701-5868039
联系人:危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鹰潭分公司)
详细地址:鹰潭市月湖区军民路17号(鹰潭市气象局往南20米)
电话:0701-6655388
联系人:王先生
邮编:335400
电子函件:jxzbg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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