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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道路及附属工程抢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8 00:0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及《关于印发杭州市市属市政道路、桥隧设施抢修服务政府分散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相关细则,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受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现对市政道路及其附属工程抢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20150401-0001

2、项目名称: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市政道路及附属工程抢修

3、招标内容:

标项

标段名称

数 量

单 位

预算金额及最低投标报价下浮率(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报价方式

主要内容

市政道路及附属工程抢修

1

不超过6000000元/年

费率

报价

市政道路及设施的应急保障(如防汛、抗台、抗雪)、临时维护(配套管线、管沟、无产权单位窨井发生下沉、坍塌等)、桥梁、道路应急抢险维修及所有其他采购单位要求应急抢险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对投标主体的要求,能够满足本次采购项目所有要求和服务,相应的资质证明齐全。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的企业。

(3)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从事市政养护作业至少连续3年,有能满足养护维修作业需要的机具设备及养护基地,必须有沥青摊铺机、压路机、铣刨机等机械设备。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杭州有分公司或办事处等常设服务机构及固定办公场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4)具有固定的项目实施组织,配有较强的相关技术队伍,能在本项目所在地提供长期的服务,能提供快速的服务响应。

(5)提供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单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市政设施养护业绩(包括城市道路、城市高架、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作为确认依据)(如有/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获取标书:现场领售

7、购买标书: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龙船坞路66号欣北国际广场3号楼

(1)时间:2015年528日至2015年63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7:00

(2)地点: 

(3)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或公司介绍信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4)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100元(图纸、光盘等另计),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投标人应于2015年618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龙船坞路66号欣北国际广场3号楼2楼208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9、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61810时00分在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龙船坞路66号欣北国际广场3号楼2楼208室。

10、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领取标书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5年617日前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至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余杭支行,银行账号33001617435053006657

12、其他事项:

1)、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一天,潜在投标人均可和代理机构联系购买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2)、潜在供应商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3)、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投诉电话:0571-89023277  

13、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571-89025382    

采购代理单位: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瑜     联系电话:15268159983

 

采购单位: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单位: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 二十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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