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中心小学加固恢复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鑫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基建校产管理站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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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14-1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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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二中心小学加固恢复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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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内容:二中心小学加固恢复工程监理服务,建筑安费用820.9816万元,监理费用30.28万元,施工工期150天,监理周期150天,缺陷责任期365天。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0.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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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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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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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相应经营范围。资质证书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及其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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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项目不准有任何形式的转包和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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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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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报名时需要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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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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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是会员供应商的证明材料(在网址中打印或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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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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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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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资格初审通过后可购买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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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有事项必须以书面形式当场递交,恕不接受其他方式。
3、每本售价3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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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名初审、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澄清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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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初审和购买磋商文件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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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5月28~6月3日(工作日9:00~11:00和13: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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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静安区昌平路1009号405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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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磋商文件提出澄清要求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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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15年6月10日9:3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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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地点:静安区昌平路1009号4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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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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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6日14:00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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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磋商会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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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会时间: 2015年6月16日14: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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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静安区昌平路1009号405室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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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方: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基建校产管理站
地 址:西康路370弄30号
联系人:徐迟渊
电话:62150900
代理机构:上海鑫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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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静安区昌平路1007号4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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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张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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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传真:6231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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