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汀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FJLYCG2015-69 2、招标项目内容:环境应急及环境监察执法仪器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长汀县环境保护局,联系人:朱小姐 电话:0597-6831737。 3、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可直接在龙岩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jlyzfcg.gov.cn)公布的招标公告中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以现金方式缴交。 5、项目联系人:余女士,联系电话:0597-2529181,传真:0597-2890012,公司网址:www.fjlyzfcg.gov.cn,E-mail:longyancaigou@sina.com。 6、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为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 6.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6.3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4投标代理人在本次招标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6.5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6.6根据闽检发(2015)7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7、接受投标时间:2015年6月18日8:30-9:00。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6月18日8: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时间以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时钟的时间为准)。 8、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龙岩市龙岩大道1号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大厅,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采购会。 9、投标保证金:1.7万元须于2015年6月17日17:00前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至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以到账为准)。 10、招标文件如有澄清、修改,公告将在福建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及龙岩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jlyzfcg.gov.cn)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潜在投标人未下载澄清、修改内容的,后果自行承担。 11、代理机构账户: 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新兴支行 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171030100100100399。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