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市水利项目建设办公室关于九台市上河湾镇石羊村七社护岸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台市上河湾镇石羊村七社护岸工程施工已由九台市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九台市水利项目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九台市上河湾镇石羊村七社护岸工程施工
2.2招标标段划分及规模:一个标段,护岸总长度为170米。
2.3招标范围:清单及图纸内全部内容
2.4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2.5 工程建设地点为:九台市上河湾镇
2.6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6月25日-2015年10月31日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有全国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5年05月28日至2015年06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市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一楼(招标公司)窗口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加盖红章存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6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 九台市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台市水利项目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苑继红
电话:8959668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邮编:130000
联系人:刘志强
电话:13604360018
2015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