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室弱电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室弱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室弱电工程
项目编号:BXZB2015017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室弱电工程
招标公告
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室弱电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 招标编号:BXZB2015017
- 招标内容:
1、工程名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室弱电工程
2、工程规模:约100平方米
3、改造内容: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室弱电系统等(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工程造价:约64万元;
三. 投标单位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4)企业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四. 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05月28日起至2015年06月03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在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五. 报名要求:投标人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证书原件、类似项目业绩原件以及其相应上述原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七. 招标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人: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雪 电 话:0411-83787702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锦绣大厦28-2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4)企业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5月28日 09:00 至 2015年06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锦绣大厦28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证书原件、类似项目业绩原件以及其相应上述原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6月17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6月17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锦绣大厦28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雪
项目联系电话:8378770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联系方式:马宝山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雪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锦绣大厦2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