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升降温变温毯等设备采购项目
日 期:2015年5月28日
招标编号:0658-1501SZTC2092
1.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招标人委托,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升降温变温毯等设备采购项目的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货 物 名 称 | 数 量 | 单 位 | 备注 |
升降温变温毯 | 1 | 套 | 接受进口 |
振动排痰机 | 1 | 台 | 拒绝进口 |
心电图机 | 1 | 台 | 接受进口 |
呼吸复苏(器)囊 | 15 | 个 | 拒绝进口 |
超声雾化机 | 2 | 台 | 拒绝进口 |
含铅屏风 | 1 | 个 | 拒绝进口 |
纤支镜保存柜 | 1 | 个 | 接受进口 |
2.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3. 资格标准:
3.1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
3.2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书;
3.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且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4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非制造商须提供授权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5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6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为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的(提供以下证明资料之一:1、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2、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有所投产品生产日期证明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3.7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http://www.szzfcg.cn)。
3.8境内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由境内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深圳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28日起至2015年6月4日17时00分止,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网上购买(www.sztc.com)或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609室购买招标文件。
7. 投标开始时间:2015年6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8.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6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9. 投标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 621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招标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
邮 编:518001
联 系 人:梅玲、曾宪南
电 话:0755-22657269或0755-83500268
传 真:0755-83500508
电子信箱:meilinghn@126.com
收款单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帐 号:(人民币)11002982389701(购买标书用);
(人民币)11002982389707(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