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爆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二期)仪器设备购置采购公告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ZTZ1496G/YD15G0424,可点击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5月28日至2015年6月3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ZTZ1496G/YD15G0424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防爆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二期)仪器设备购置
三、政府采购品目编号:
四、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242万元
五、项目基本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项最高限价(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交货期 |
1 | 防爆蓄电池工业车辆防爆性能试验装置 | 1套 | 110 | 242 | 4个月 |
2 | 防爆内燃机防爆性能试验装置 | 1套 | 78 | ||
3 | 本安火花试验装置(三元配气) | 1套 | 54 |
1.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部分。
2. 项目类别:货物类。
3. 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项目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只接受到我司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注:请投标人凭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经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复印件;
⑤《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5月28日起至2015年6月18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国内汇款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5年6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14:30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6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冯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蒋先生
电话:020-22644826 电话:83939211-336
传真:020-62619398 传真:83939211-33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 联系地址:广州市萝岗区广州科学
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城科研路9号B栋
邮编:510630 邮编: /
收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银行账号:38610188000123567
(本账户不接受任何个人名义汇款及投标保证金)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