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岳家庄乡杨家庄等两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新泰市岳家庄乡杨家庄等两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岳家庄乡杨家庄等两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泰市岳家庄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泰市岳家庄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FCG-2015-059
2.2建设地点:新泰市岳家庄乡东部,涉及杨家庄、东邱村两个村;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项目设计报告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5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招标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2.7本项目招标(预算)控制价为:362.0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8日至2015年6月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到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持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岳家庄乡人民政府
地 址:岳家庄乡人民政府驻地
联 系 人:董和庆
电 话:1356284638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岱宗大街279号(东都宾馆一楼大厅西写字间)
项目经理:孙丰强
电 话:15092810337
电子邮件:yangguangzhengda@126.com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