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学院南区南苑1-5号公寓楼屋面防水等项目的招标公告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原工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原工学院南区南苑1-5号公寓楼屋面防水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原工学院南区南苑1-5号公寓楼屋面防水等项目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27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71-5596692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原工学院
地址:中原工学院南区
联系方式:耿老师0371-625068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任先生 0371-55966928
代理机构地址: 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楼70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中原工学院 委托,就 南区南苑1-5号公寓楼屋面防水等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项目名称:中原工学院南区南苑1-5号公寓楼屋面防水等项目
1.2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278
1.3第一标段:南区南苑1-5号公寓楼屋面防水项目
项目金额:89.4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1.4第二标段:北区基础实验楼楼顶防水项目
项目金额:67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1.5第三标段:北区食堂职工餐厅改造项目
项目金额:80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1.6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2.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应在报名时间段内);
2.4投标人具有本专业项目施工经验,并具有相应的技术、施工、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标段:
2.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饰类施工资质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应在报名时间段内);
2.4投标人具有本专业项目施工经验,并具有相应的技术、施工、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3.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5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2发售地点: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02室)。
3.3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3.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3.5其他有关事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有效印章的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4、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4.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5月17日上午9:00时
4.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21室。
5、开标有关信息:
5.1开标时间:2016年5月17日上午9:00时
5.2开标地点: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21室。
5.3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中原工学院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0371-625068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966928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楼702室。
邮政编码:450003
汇款银行及帐号:开户行:中行郑州花园支行丰西分;帐号:253300876361。
中原工学院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6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应在报名时间段内);4.投标人具有本专业项目施工经验,并具有相应的技术、施工、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三标段: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饰类施工资质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应在报名时间段内);4.投标人具有本专业项目施工经验,并具有相应的技术、施工、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6.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6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02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2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