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医院实验室集约化管理服务项目(体外诊断试剂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丽江市人民医院实验室集约化管理服务项目(体外诊断试剂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丽江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丽江市人民医院实验室集约化管理服务项目(体外诊断试剂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KFG201601004(二次)
2.2 招标内容:(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主要以供应商提供体外诊断试剂耗材供应及同意物流配送管理等所有服务工作。
2.3 服务期限:三年(2016年-2018年)。
2.5 项目采购预算:700万元/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3.2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投标人须具有医疗类体外诊断试剂耗材经营许可;
3.5 具有类似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服务经验;
3.6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分包、转包第三方;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4.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4 医疗类体外诊断试剂耗材经营许可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4.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5日起至2016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北京时间),在昆明市春城路底老机场货运路聚钛节能大楼304室(巫家坝昆明机场派出所前行100米)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昆明市春城路底老机场货运路聚钛节能大楼101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7.1 开标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7.2 地点为昆明市春城路底老机场货运路聚钛节能大楼101室。
采购人:丽江市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5887867332
传 真:0871-67112396
地 址:昆明市春城路底老机场货运路聚钛节能大楼
邮政编码:6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