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公路管理段养护机械设备沥青混泥土搅拌设备、摊铺机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昆明和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受新平公路管理段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HCZBYX-CG-20160403
2.2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
1标段项目名称:新平公路管理段养护机械设备沥青混泥土搅拌设备采购项目
2标段项目名称:新平公路管理段养护机械设备沥青混泥土摊铺机采购项目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4招标范围:新平公路管理段采购一台沥青混泥土搅拌设备和一台沥青混泥土摊铺机及其相关后续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
2.5供货及安装工期:签订合同后3O日历天内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注:如两个标段的中标人可以为同一中标单位,两个标段的总工期为30日历天)。
2.6交货地点:新平公路管理段(用户指定地点)。
2.7采购预算价:6280000.00元(陆佰贰拾捌万元整)。1标段预算价为3880000.00元(叁佰捌拾捌万元整);2标段预算价为2400000.00元(贰佰肆拾万元整)。
2.8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并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两年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局盖章原件)。
3.3参加本项目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进口产品提供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在中国的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检察机关书面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根据各自公司的实力、资质等情况,可同时投上述2个标段,且允许同时中2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4月25日至 2016年4月29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 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和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抚仙路49号609、610、611)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1200.00元,售后不退。需要电子版请自带U盘到招标代理公司拷贝。
4.3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4.3.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4.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5月17日14:30时~15:00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5月17日15:00 时。
5.3地点: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山公园东大门工程招标办二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准时出席开标仪式。
6.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及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平公路管理段
联 系 人: 吴师
联系人电话: 13887749632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和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办公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抚仙路49号609、610、611
联 系 人:雷诗芸、褚玉梅
联系人电话:0877-2684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