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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牡丹区农业局高产创建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7 16:4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菏泽市牡丹区农业局高产创建物资采购经有关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受菏泽市牡丹区农业局的委托,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人:菏泽市牡丹区农业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菏泽市牡丹区农业局高产创建物资采购

四、项目编号:MDCG2015-044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内容及包号划分:

包号

品 名

产品要求

单位

数量

有机肥料

有机质≥45%、N+P2O5+K2O≥5%

颗粒、含水量≤30%

包装:40Kg/袋

符合NY525-2012标准

400

复混(合)肥

N-P2O5-K2O:30-5-5(低氯)

包装:40Kg/袋

符合GB15063-2009标准

200

复混(合)肥

N-P2O5-K2O:15-15-15(硫基)

包装:50Kg/袋

符合GB15063-2009标准

380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下条件:

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2、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兼报兼中。

八、报名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相关内容);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包一: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机肥料登记证、近3个月内原材料有效及有害成分检测报告、生产有机肥所用原料为有机肥料登记原料检索中第一类承诺书及生产工艺流程照片。代理商在提供上述证件(如为复印件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同时要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原件。

5、包二、包三:肥料生产企业要提供生产许可证和产品登记证及产品3个月内检验报告;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授权书原件、生产许可证和产品登记证及产品3个月内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6、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有意者请于2015年5月27日至2015年6月2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到牡丹区便民服务大厅二楼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区委西侧)报名及资格预审,过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300元/包,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 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递交地点: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一、本项目联系人:

招标人:菏泽市牡丹区农业局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15550195346

招标代理机构:菏泽东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明      电话:15376120575

范蓓蓓          13508985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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