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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及机井项目十标段(三次)、十三标段(二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05-27 16:4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林州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及机井项目十标段(三次)、十三标段(二次)开标会议于2015年5月26日09时30分在安阳市市民之家(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七厅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林州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及机井项目十标段(三次)、
十三标段(二次)
招标编号:SL2015QT011-3、SL2015QT011-2 采购编号:LCGG2015-26
二、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十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兴业钢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215895.00元
项目周期:9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林州市振林区龙山路祥富洁具店
中标金额:1215356.40元
项目周期:9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林州市东岗镇绘云五金门市部
中标金额:1212328.60元
项目周期:90日历天
第十三标段:投标人少于3个,该标段流标。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5年5月27日至2015年5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水行政监督部门:林州市水务局
地址:林州市人民路33号
监督电话:0372-6812817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陈先生、郜先生
电 话:0372-65919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8567733892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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