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公主岭市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2 10: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受公主岭市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为采购人所需的2016-2017年公主岭市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监理以公开的方式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监理招标内容: 2016-2017年公主岭市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监理,技术标准为三级、四级公路。
1.2 建筑规模:项目包括公主岭市各等级1023.37公里;危(险)桥梁4座,224延米。建设规模:
年度 | 县道 | 乡村公路 | 公路总里程 | 桥梁建设项目(延米) |
(公里) | ||||
2016 | 65.17 | 541.60 | 606.77 | 144.00 |
2017 | 82.60 | 331.00 | 413.6 | 80.00 |
合计 | 147.77 | 872.60 | 1020.37 | 224.00 |
1.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1.4本项目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43个月。
1.5工程地点:公主岭市
2.投标人资格
2.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在近5年内累计监理过新改建公路工程120公里以上监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为投标人自由人员,具有道桥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现场监理工程经历,至少担任过一项三级或以上公路、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总监或副总监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若同一标段内出现具有上述关系的企业均进行投标申请的情况,招标人只接受最先提出投标申请的企业。
2.4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123号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名录”(最新) 的投标人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2.5财务要求:近三年经审查合格的,不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
2.6信誉要求: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监理标段-----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仅限于企业监理资质证书副本中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财务相关证明材料、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信誉相关证明材料、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检察院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3.2购买招标文件请于2016年4月22日至2016年4月2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监理标书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13时00分,递交地点为:公主岭市政务大厅五楼开标室(公主东大街30号),过时将不予接受。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公主岭市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公主岭市铁南西街 |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18楼 |
联系人:王志良 | 联系人:罗忠民 |
电 话:0434-6217505 | 电话:1351446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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