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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梧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7 17:3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梧州市城市废弃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梧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梧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招标

项目编号: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一、招标条件

生活垃圾在填埋场堆积的过程中厌氧发酵,会产生大量的甲烷、二氧化碳、氧化亚氮、氢氟硫化物等有害有毒气体。目前对空自然排放的方式既污染了空气,也极易造成火灾和爆炸,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作业带来极大隐患。因此,对我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填埋气进行资源化利用迫在眉睫、势在必行,这既是环境保护的需要,也是安全生产的需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题研究了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填埋气综合利用项目。

因此,为尽快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解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面临的问题,经认真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投资商,对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填埋气进行资源化处理和利用。现诚邀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梧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2、招标人:梧州市城市废弃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3、拟建地点:梧州市塘犁冲垃圾处理场填埋北区内,占地约5亩。

4、梧州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情况简介:位于长洲区平浪村塘梨冲的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距离市区约5公里,是梧州市利用国债资金建设的城市重点市政工程项目,总投资额8284万元人民币。该场占地625亩,设计库容177万立方米,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使用期限14年。自2009年1月启用至今,累积处置生活垃圾约80万立方米。

垃圾填埋场的建设标准和工艺:梧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CJJ7-889《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设计建设。按照改良型厌氧性卫生填埋工艺要求对每天入场生活垃圾进行处理;采用天然水平防渗和垂直防渗相结合的工程技术做了防渗处理,建有渗滤液收集系统和渗滤液处理厂;

目前垃圾填埋场垃圾填埋气主要通过导气石笼排空,不符合国家要求:场底铺设级配碎石导流层,在中间覆盖层及最终覆盖层下铺设250X250MM的水平导气盲沟,盲沟内填充D20-50的鹅卵石,导流层上设有直径1.5米垂直导气石笼,石笼间距50米左右,水平导气盲沟和竖向导气石龙笼相连,达到分散排放的目的。

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利用社会资金,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梧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BOO(建设-拥有-经营)的项目业主,负责本项目工程的立项、可研、勘察设计、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建造、项目通过环保验收后的运营维护。

6、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建设气收集系统、预处理系统、资源化利用车间,投资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预计正常年产品收入为1000万元左右。

三、项目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行业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四、有效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要求及项目特别要求

(一)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为在国内依法注册设立并有效的企业法人。国内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以上(含6000万元),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融资能力,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不低于投资总额的35%;

2、投标人必须提供1个及以上的成功填埋气资源化综合利用业绩,其中至少1个稳定运行(须提供投资项目的合同及峻工验收意见书,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拥有填埋气收集及资源化综合利用方面的核心技术(须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特别要求

1. 投标人具有在区内发改委、环保厅等方面的协调能力和经验,自行负责办理项目立项所需的可研、环评等手续以及项目的立项、投资、建设、运营;

2、投资项目不影响垃圾处理场正常运营作业;

3、投标人不需要财政补贴,且按合同要求支付资源使用费(含土地使用费);

4、根据城市规划的需要,合作期内若市政府决定实施垃圾场搬迁或开发利用该地块时,项目公司应无条件服从市政府决定,在三个月内撤离场地而无需政府支付任何补偿,本项目的经营期限自然终止。

5、目前我市正在规划建设静脉产业园,若我市在静脉产业园内建设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现垃圾填埋场无垃圾进场,导致垃圾填埋气骤减,无法满足资源化利用需要,应在三个月内自行撤离场地而无需政府支付任何补偿,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自然终止。

在签订合同前,项目公司应对以上4、5点内容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书;

6、投标人要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在建设、生产、管理中的安全问题自行承担责任。

7、双方合作期满后,投标人要自行撤除地面建筑物,三个月内完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设施的移交。

五、资格审查方式

采取资格预审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 潜在投标人请于2015年5月27日~2015年6月2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5:30~17:30),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时需提供),②在国内有过填埋气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经验的相关资料(须提供投资项目的合同及峻工验收意见书的复印件,原件备查),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④填埋气资源化利用方面的核心技术(须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到梧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西梧州市工厂一路山地里西巷2号二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莫先生、杨先生,联系电话:0774—3827499。

2、请于2015年5月27日~2015年6月3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不邮寄,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技术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七、不再招标情况

有效投标人报名不足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重新招标,直接改为竞争性谈判。

八、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梧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在招标文件中确定。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梧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梧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梧州市城市废弃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0774-383937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梧州市新兴一路胜隆里1号(莲湖居)2号楼202房

联系人:陈小姐、张小姐

电  话、传  真:0774-3858333

 

招标人:梧州市城市废弃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5月27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5月27日 08:30 至 2015年06月0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6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6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详见公告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张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74-385833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梧州市城市废弃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梧州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谢先生 0774-38393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张小姐 0774-3858333

代理机构地址: 梧州市新兴一路胜隆里1号(莲湖居)2号楼202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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