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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7 15:1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的统一部署安排,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地质调查局竞争性选择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办法》(中地调函〔201332号)的有关规定和2015年地质调查项目计划,对羌塘盆地油气资源战略调查工程部分地质调查子项目的部分方法手段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标段

羌塘盆地油气资源战略调查工程地质调查子项目部分工程业务招标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号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标段

工作起止年限

招标形式

投标人资质要求

起始

终止

1

羌塘盆地油气资源战略调查工程

羌塘盆地隆鄂尼-鄂斯玛地区二维地震测量

2015

2015

公开招标

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甲级

地球物理勘探甲级

2

羌塘盆地托纳木-笙根地区二维地震测量

2015

2015

公开招标

3

羌塘盆地半岛湖地区二维地震测量

2015

2015

公开招标

4

羌塘盆地二维地震测量工程监理

2015

2015

公开招标

地球物理勘查相关资质

5

羌塘盆地二维地震资料处理

2015

2015

公开招标

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甲级

地球物理勘查甲级

6

羌塘盆地地质调查井

2015

2015

公开招标

钻探乙级以上

























二、招标工作简要说明

通过公开招标优选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工作需要,对参与竞争单位的综合实力进行考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业务能力:包括单位资质、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人员业务素质与水平、装备水平、管理水平、社会诚信等。

2.技术水平:包括竞标单位同类项目以往业绩、技术方案和技术路线的先进性。

3.合理预算:按照招标标段年度工作经费控制数进行合理预算。

具体工作任务、预期成果、工作要求以及年度经费控制数等详见各标段招标书。

4.同一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根据投标业务专业性质,投标人必须具有上表要求的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相应专业资质(企业集团下属公司参与投标,应获得总公司授权);具备承担过类似工作的经历和良好信誉,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技术、设备及相应人员,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并承诺认真实施项目的技术要求与工作安排。

3.标段123的投标人指定施工队须在近三年内完成了石油天然气二维地震采集1500km以上或石油天然气三维地震采集200km2以上,并通过甲方验收。

4.投标人中标后主要工作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招标书发放

(一)招标公告的发布

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土资源部网站(http://www.mlr.gov.cn)、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http://www.cgs.gov.cn)、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网站(http://www.chengdu.cgs.gov.cn)发布。

(二)招标文件的发放

符合投标人要求所列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指定地点免费领取招标书。

领取地点: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北三段2号)办公楼6613室。

领取时间:2015527-64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登记并领取招标书时,领取人必须同时提交下列有关文件:

1.法人委托书(原件)。

2.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有关资质的纸质复印件和电子扫描件。

3.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纸质复印件和电子扫描件。

4.领取人身份证纸质复印件和电子扫描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纸质复印件和电子扫描件。

未按上述规定领取招标书并登记的其他潜在投标人无权参加本招标标段的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与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任何不实材料、违规投标,以及中标后的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被解除投标人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投标书接收

投标书接收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

投标书递交方式与地点:由投标人于201561617:00之前(以递达时间为准)密封后自行递交到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招标办公室。

投标人应按上述规定委派专人递交投标书。招标人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书。

七、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交各类资质和证书的原件。

八、特别说明

1.本次招标各标段招标经费是国家中央财政预算投资,中央财政预算安排有调整或取消的可能。招标人在招标开始至合同正式签订前可能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出调整直至取消项目,招标人将不对投标人和中标人做出任何补偿,请投标人注意风险。

2.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书后一周内必须明确回复是否参与投标。

九、本公告最终解释权为招标人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北三段2

联系人:李生、高大发、刘波

联系电话:028-83226700028-83227511028-8322737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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