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2014年中央资金海洋经济物增殖放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各供应商:
受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 的委托,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珠海市2014年中央资金海洋经济物增殖放流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50318]-2912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 珠海市2014年中央资金海洋经济物增殖放流项目(第二次)。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投标报价: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三、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评标法。
四、采购内容:珠海市2014年中央资金海洋经济物增殖放流。
五、采购详情:
采购货物名称 | 规格要求 | 数量要求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鲷科鱼苗 | 3cm/尾以上 |
黑鲷15万尾 | 2015年9月30日前 |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
紫红笛鲷15万尾 | ||||
斑节对虾 | 1.2cm/尾以上 |
最低1800万尾 |
六、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为中小型企业。
。标ub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受此限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详见招标文件格式);实施采购后,没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允许大型企业参加。
七、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个体经营者)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具有报价资格。
八、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投标报名时间:自2015年 5月28日起至2015年6月3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需邮购请先将招标文件费及邮购费(50元)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寄出时间为准。
邮购标书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
户 名: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01646236053000763(注: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户)。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6月18日15时00 分。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二号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5年6月18日15时00 分。
4.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二号开标室。
十、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
办公电话: 0756-2250401 | 办公电话:0756-3263132 |
传 真: | 传 真:0756-3323699 |
(注: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监管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孙先生、吕先生;联系电话:0756-2602071、2602079传真:0756-2602075)
采购人: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 |
代理机构: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二〇一五年五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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