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平房乡文化设施升级改造第三标段文化中心活动室改造工程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平房乡文化设施升级改造第三标段文化中心活动室改造工程二次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平房乡文化设施升级改造第三标段文化中心活动室改造工程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JJF-2016-28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源
项目联系电话:6716928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黄杉木店路8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010-855752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源6716928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项目为平房乡文化设施的升级改造,第三标段为文化中心活动室改造工程
采购用途:文化设施的升级改造
采购数量:一项工程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须为受聘于投标人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如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需提交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复印件,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4、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5、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招标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8、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9.00653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0日 17:24 至 2016年04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大康大厦503A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