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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县南堡乡人民政府浙江商贸城项目地面附着物拆除暨垃圾外运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7 11:0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邯郸市天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邯郸县南堡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浙江商贸城项目地面附着物拆除暨垃圾外运工程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浙江商贸城项目地面附着物拆除暨垃圾外运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13042100001-000417-001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机械整体拆除建筑物三层以内砖混结构,面积125000平方米;人工拆除平房、石棉瓦顶240砖墙,面积5394.66平方米;拆除水泥混凝土路面8985.6m3,厚度15cm以外,建筑垃圾清理外运161250m3 ,原有建筑物的拆除(包括地下室及基础)及建筑垃圾清运。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5月27日 09:00 至 2015年06月0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邯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厅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6月1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6月1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邯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拒绝进行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资格条件及方式:有意参加该项目拆除投标的企业,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经理的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业绩以上原件与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装订成册)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意事项: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应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且查询年限为10年,如企业成立不足10年的按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查询)否则查询结果无效。本市与外阜投标人均应在项目所在地邯郸县人民检察院开具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延峰

项目联系电话:0310-816222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邯郸县南堡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邯郸县南堡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延峰 电话:0310-816222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邯郸市天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武红彬 电话:0310-8032558,13903109015

代理机构地址: 兴华路东段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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