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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城市环境综合管理局南出口、丰产沟、露营公园绿化花卉、草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7 11:3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附件材料
1 南出口、丰产沟、露营公园绿化花卉、草坪采购项目 1 合格(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具备苗木花卉营业执照的企业; 3.场地面积150亩以上(包括150亩); 4.供苗区域要求:北纬44°以北高寒地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每个工作日上午 时,下午 时到兴安盟远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5月27日至2015年6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代理人,持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企业法人(法人为实际经营者)身份证原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苗木繁育经营许可证、供货检验检疫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年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原件,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兴安盟远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拒绝受理其他人员购买招标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兴安盟远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共建巷23号
邮政编码: 137400
联 系 人: 朴盛永
联系电话: 0482-8233899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 兴安盟远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兴安分行普惠支行
账    号: 0608 0413 1902 4867 621
2、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 阿尔山市城市环境综合管理局
地    址: 阿尔山市
邮政编码: 13740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13804797765
2015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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