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森林公安警用设备、办公用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6 21:4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延津县森林公安局委托,就新乡市延津县森林公安警用设备、办公用品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津县森林公安警用设备、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延交财询价【2015】002号
二、采购项目内容:
2.1本次谈判内容:采购办公用品、电子设备及警用设备一批;
2.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采购范围:空调、电脑、相机、洗衣机、冰柜、微波炉、警用摩托车、执法记录仪及警务通(具体数量及参数参考竞争性谈判文件);
2.4供货期:自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
2.5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现行规范、标准。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全部条款的规定;
3.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公告及开标时间需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含法人、法定代表人);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四、报名要求:报名时现场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
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注:领取了询价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报名及询价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及询价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5月26日-5月28日(公休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报名及询价文件出售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 600 元/份(含图纸,售后不退)
六、报价文件递交信息: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6月3日上午09:30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津县森林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937377781 联系电话:0371-86688629
八、公告发布媒体: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九、监督单位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2015年5月 26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津县森林公安警用设备、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延交财询价【2015】002号
二、采购项目内容:
2.1本次谈判内容:采购办公用品、电子设备及警用设备一批;
2.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采购范围:空调、电脑、相机、洗衣机、冰柜、微波炉、警用摩托车、执法记录仪及警务通(具体数量及参数参考竞争性谈判文件);
2.4供货期:自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
2.5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现行规范、标准。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全部条款的规定;
3.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公告及开标时间需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含法人、法定代表人);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四、报名要求:报名时现场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
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注:领取了询价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报名及询价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及询价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5月26日-5月28日(公休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报名及询价文件出售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 600 元/份(含图纸,售后不退)
六、报价文件递交信息: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6月3日上午09:30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津县森林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937377781 联系电话:0371-86688629
八、公告发布媒体: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九、监督单位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2015年5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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