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废水临时处置工程(第二次)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平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生产废水临时处置工程(第二次)(以下简称本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JDZFCG2015-050
2. 项目名称:生产废水临时处置工程(第二次)
3. 预算金额:290万元
二、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 供应商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办理信息登记(详见www.zfcg.sh.gov.cn);
4. 供应商在近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时参加本项目。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 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
四、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售价
1. 时间:请于2015年5月27日至2015年6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上海平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75号泰宸汇金商务楼907室);
3. 售价:10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五、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6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 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大楼B306室)。
六、 联系方式
1.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平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75号泰宸汇金商务楼907室
3. 电话号码:021-39523607
4. 传真号码:021-39523607
5. 联系人:顾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