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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水务局一号、二号橡胶坝上游河道清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7 09:0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附件材料
1 一号、二号橡胶坝上游河道清淤建设项目 1 相见招标文件 5,003,8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 3.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4. 须具备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省、部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每个工作日上午 时,下午 时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永宁路体育场东门对面齐信公司四楼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5)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7)拟派本单位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8)内蒙古自治区以外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交有效的《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证明》及《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永宁路体育场东门对面齐信公司四楼409室
邮政编码: 012000
联 系 人: 武女士
联系电话: 15848433999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 户 行: 工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账    号: 0200003609201116392
2、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采购单位名称: 兴和县水务局
地    址: 兴和县新城区兴和大道
邮政编码: 01365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13234743380
2015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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