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山东邹城工业园区幸福河路电缆、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7 11:2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山东邹城工业园区幸福河路电缆、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东邹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山东邹城工业园区幸福河路电缆、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 标 人:山东邹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山东邹城工业园区幸福河路电缆、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项目编号:ZZC2015019-JGK-07

四、招标内容:

标包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

A

12米路灯

288

3208213.00

16米中杆灯

16

路灯控制箱

5

B

VLV-5*25铝芯电缆

22000

272360.00

 

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响应,每包分别报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A包、B包供应商所报货物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

2.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制造商与经销商不得就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允许多个经销商就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
2.5.1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5.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5.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5.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5.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5.6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A包、B包投标人还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原件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zcztb.gov.cn)点击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山东邹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6月18日09时00分前在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受理投标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cztb.gov.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邹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邹城市太平镇 

联 系 人:赵亮 

电    话:0537-598758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济南青年路1号文教大厦北楼1017室

联 系 人:潘爱成、李洋

联系电话:0537-5111099  15563144048

电子邮箱:15563144048@163.com

监管单位:邹城市公管办

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联系电话:0537-5317969(政府采购监管科)/5317979(法制督查科)

采购内容询问及质疑请联系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有投诉请联系监管单位。

山东邹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