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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茂南区鳌头镇教育创强信息化设备及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26 15:4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茂名市茂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的委托对茂名市茂南区鳌头镇教育创强信息化设备及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PCMN2015HG007】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预算及内容

1、采购项目编号:GPCMN2015HG007

2、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茂南区鳌头镇教育创强信息化设备及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人民币14543266.00元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0.00元

5.项目类别:其他类别(货物)

6、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鳌头镇31所中小学的信息化设备及功能室设备,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分为A、B两册,B册为技术规格)。

二、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为保证供货渠道的合法性、设备性能指标的符合性及安全性,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与本次项目采购货物涉及范围相符合,提供所投主要设备(交换机、投影机、中控、实物展台、班班通数字化教学应用系统软件、电脑、服务器、云终端、云教室多媒体电子教室教学软件、及智能语言实验室系统软件)的原制造商针对本次项目的设备参数性能指标确认函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因所投的化学试剂配备中“高锰酸钾”等属于国家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的,其生产商需同时具备《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所投“酒精”、“高锰酸钾”、“盐酸”等属于国家列入“危险化学品”的,其生产商需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案记录;(注: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投标人所属地区人民检察院出具,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6.必须已登记报名并取得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526日至2015612,每天9:00-11:3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茂名市人民南路龙湖一街66号 茂名市茂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茂名市银鹰大酒店停车场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投标企业正式职员到场购买,否则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的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本,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本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无违法犯罪记录〈投标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资料)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报名资料按以上顺序用A4纸独立排列装订。)

(本中心接收投标申请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均不意味着其资格满足合格人条件,投标人是否满足合格人条件由评委会决定。)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6月16日上午8:30-9:0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6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茂名市人民南路龙湖一街66号 茂名市茂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室   

五、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

联系地址:茂名市茂南区    联系人:卢先生

2、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茂名市茂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茂名市人民南路龙湖一街66号

业务咨询联系人:陈先生、梁小姐

电话:0668-2181011/2181022    传真:0668-2181022

标书售卖、保证金处理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668-2537001    电子邮件:mncgzx@126.com

网站:http://cgzx.maonan.gov.cn

六、采购文件公示: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在网上进行公示,由投标人在茂名市茂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gzx.maonan.gov.cn)自行下载,公示期为自采购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质疑。

     

茂名市茂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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