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档案局馆藏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修复和数字化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各供应商: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受汕头市档案局的委托,对汕头市档案局馆藏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修复和数字化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XST15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档案局馆藏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修复和数字化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19万元(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
四、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
五、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具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业务范围包括文献书籍修复、档案修复、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软件开发、数据处理等内容;
3. 供应商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查询时间为公告之日前三年)。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6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需提供以下资料:
1. 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2. 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6. 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 上述要求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招标公司存档。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该企业被拒绝参加投标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榕江路五号设计大厦东梯二楼开标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6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榕江路五号设计大厦东梯二楼开标室
十二、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5年5月26日起至2015年6月1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我司。
十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档案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433186
地 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市委大院内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联 系 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54-88366149
地 址:汕头市榕江路五号设计大厦东梯二楼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帐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账 号:645757992483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