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馆广场文化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馆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馆广场文化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馆广场文化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BFHJ-hsb20150514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大舞台灯光音响1批及舞台建设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设备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原件);外地投标单位须具有本地注册的办事机构,投标时须提供本地办事机构的相关注册证明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须注明详细地址、联系方法及工作人员状况。(二) 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若法人投标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三)具有履行合同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等相关能力;具有声频工程企业综合技术等级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四)企业具有按期完成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机械设备、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生产、配送和服务要求;项目所投场地照明设备品牌、场地扩声设备品牌,必须为知名品牌,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和在当地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八)近期(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最近一期完税证明文件;(九)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十)所提供设备必须经过国家技术监督局许可生产,产品质量达到合格;(十一)投标企业在违规期内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行为,如提前未告知,相关单位将作为欺诈行为处理。对于中标行为,不认可;(十二)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十三)不允许联合投标、转包或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5月26日 16:14 至 2015年06月16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售价:自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6月16日17:00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6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6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辉
项目联系电话:0951511235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馆
采购人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馆
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高阳 联系电话:136395518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辉 09515112357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