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集中采购信息——关于城市剧院运营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受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委托,对“城市剧院运营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闵采招2015-091
2.项目名称:城市剧院运营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及数量:城市剧院运营管理及服务(详见第五章 服务需求)
4.预算资金:498万元
5.投标上限价:493.78万元
6.委托管理运营时限:本次招标运营期为5年,按照运营期测算“年度投标报价”,各年合同价格以中标金额固定(每个年度考核合格并达到合同约定各项要求的,委托运营期限顺延至5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投标人,必须按照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3.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
4.具备有效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和涉外演出经纪资质,拥有2名以上(含2名)文化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5.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6.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7.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一) 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独立法人单位提供);
2.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涉外演出经纪资质、2名以上(含2名)文化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其他组织提供);
7.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提供二份),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将拒绝接受。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二) 免费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2015年 5 月 26 日—2015年 6 月 19 日(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地点:江苏路500号2105室
联系人:吴杰 联系电话:021-62267215
2.其中,2015年6 月 2日下午(13:00-16:00)
地点: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闵行区莘松路282号,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
3.招标文件,免费领取。
四、招标时间安排: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 月 10日13: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址: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会议室安排详见办理大厅大屏幕。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详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凌路198号
联系人:江莉莉
电话号码:64982670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洪晓明
电话:64985000-6153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文件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原件)向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剧院经理)”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被作无效标处理。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1182。
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